學年度 | 各項經常支出情形(單位:千元) | |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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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費支出(含退休撫卹+超額年金) | 業務費(不含折舊及攤銷) | 折舊及攤銷 | 獎學金支出 | 補助弱勢清寒學生之助學性支出 | 建築物及設備之維護費用 | 利息費用 | 各項投資、基金及附屬機構損失 | 其他校務支出 | 合計 | |||||||||||
金額 | % | 金額 | % | 金額 | % | 金額 | % | 金額 | % | 金額 | % | 金額 | % | 金額 | % | 金額 | % | 金額 | %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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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項經常支出情形 |
1. 係指人事費支出(含退休撫卹+超額年金)、業務費(不含折舊及攤銷)、折舊及攤銷、獎學金支出、補助弱勢清寒學生之助學性支出、建築物及設備之維護費用、利息費用、(各項投資、基金及附屬機構損失)、其他校務支出及合計。 2. 業務費係學校處理一般事務所需之各項費用,包括行政及教學所需之文具、紙張、印刷、郵電、水電、運費、差旅費、租金、保險費、燃料、物品、公關、慶典福利、研究訓練、進修補助及各項雜支等屬之。 3. 其他校務支出主要為學校試務費、財產交易短絀、雜項支出與董事會之出席及交通費等。自107學年度起配合「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」修正,其他校務支出項下包含銷貨成本項目。 |
備註 | 本表之各項金額數據以新臺幣「千元」為統計單位。 |
資料來源 | 資料由【教育部會計處】提供,以學校每年報送之決算資料為基礎公告。 |